扎根基层甘奉献 永葆本色谱新篇
朱帮军,男,中共党员,1965年12月出生。1983年10月到1999年12月,先后在空军雷达兵第四团、第一旅服役,因表现出色,1988年、1989年连续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受到部队嘉奖。1999年12月从部队转业到淮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后,他主动要求到基层人民法庭,历任郑集、王店、大连、临蔡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16年9月任民一庭副庭长。朱帮军同志扎根基层17年,以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为己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迎难而上,倾洒满腔热情和心血,以实际行动和良好业绩展现了一名军转干部的光辉形象。2010年以来,他年均结案150余件,案件调解率60%以上,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连续两次被市中院表彰为“调解能手”,其所在庭室多次集体立功受奖。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综合测评全院第一、均被评为年度“办案标兵”,2016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首届全县政法战线“忠诚卫士”。2017年1到4月份,结案84件,结案率90.32%,结案数和结案率均位居全院第一,经层层考核,从全院法官中脱颖而出,顺利成为首批员额法官。朱帮军同志始终坚定政治理想信念,模范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部队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军人本色,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模范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对法院工作的要求,保持对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他树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宗旨,将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践行到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每个工作环节。朱帮军同志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基层一线处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邻里纠纷等看似家长里短但却关乎民生的民事案件时,倾情于法,济民生、察民情、解民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采用以诚心感动人,以耐心引导人,以真心启发人,以公心教育人,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明法释理,不但打开双方当事人的“法结”,更打开双方的“心结”,真正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让双方胜败皆服。作为一名基层民事法官,朱帮军始终以“绝不能让一个不公正的污点留在法官生涯中”要求自己和战友,他严格遵守党章党纪,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快办案、多办案、办好案,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放到同等位置,严把案件质量关,所办案件无信访、无错案,真正用公正的审判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尊重,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作为一名转业军人、一名人民法官,朱帮军同志爱法律,他把公平正义的烫金大字写在法律的旗帜上;他爱人民,把司法为民的涓涓细流装在滚烫的胸膛里;他爱事业,把服务发展的壮志豪情融入到司法实践中。他扎根基层、甘于奉献、忠诚担当、永葆本色,以实际行动谱写着人民法官守护公平正义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