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12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为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消除成品油市场领域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无证无照查处取缔办法》和《淮阳县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县关于查处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未取得《城乡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的加油站(点),均属非法加油站(点)。
二、全县境内的所有非法加油站(点),2016年6月20日前,应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自行处理油品,拆除加油设备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三、凡2016年6月20日前,未能自行拆除的非法加油站(点),县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联合执法队,将强制抽取没收油品,强制拆除加油棚罩,没收并公开销毁加油设备、设施,一切损失由非法业主自行承担。
四、凡未经批准,正在新建的非法加油站(点)应立即停止违法建设,主动拆除已建设施、设备,6月20日前不能自行拆除的,按“两违”和非法加油站(点)处理。
五、对拆除后再次进行违法经营的,一经发现,除强制拆除外,按非法经营罪,依法追究业主法律责任。
六、对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鼓动、组织暴力抗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淮阳县公安局 淮阳县国土资源局
淮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淮阳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淮阳县商务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