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24日 作者:未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计生医疗机构,委机关各股(室):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淮阳建设,进一步树立医护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推进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护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现新时代卫生健康行业新形象。通过深入挖掘、评选、宣传全县卫生计生行业的“最美护士”,促进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树立白衣天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良好社会形象,增进社会各界对医护人员的理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激励广大医务人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革创新,奋发进取,务实求效,努力开创全县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健康淮阳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县公立医疗机构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在岗护士。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社会形象好。
2.热爱医护专业,有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乐观向上、坚韧不拔的人生态度,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3.始终坚持工作在临床一线,爱岗敬业、诚信友善,乐于奉献、任劳任怨,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热心为患者服务,事迹感人,在行业内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典型的感人事迹,积极参与突发卫生公共事件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医疗活动,表现突出,获得患者及同行的高度赞誉。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工作期间无不良事件发生。
6.候选人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经历或行为,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7.评选工作应面向基层,向工作量大、技术难度高、责任风险大的岗位倾斜。
四、评选程序
最美护士评选活动从2018年4月份启动到5月份“护士节”前结束。评选活动分推荐、评审、公示、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最美护士”评选推荐从2018 年4月中旬开始,由县直各卫生医疗单位及乡(镇)卫生医疗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上报候选人。
2.评审阶段:“最美护士”候选人事迹在4月下旬在中国·淮阳网展播,通过“淮阳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平台投票、组委会组织评审,遴选出10名“淮阳最美护士。
3.公示阶段:“最美护士”评选公示在2018年5月上旬进行。
4.表彰阶段:2018年5月12日(护士节),举行颁奖仪式。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对象要重点向基层倾斜,向一线护理人员倾斜,着重推荐那些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充分体现时代特色的先进个人。
2.所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本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
3.各推荐单位和参评人员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一式各2份,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推荐表》典型事迹不超过500字,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
4.报送推荐人选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所在乡(镇)+工作单位+姓名”。
报送地址: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淮阳县卫计委宣传股(淮阳县羲皇大道中段综合服务大楼2616房)
联 系 人:张 敏
联系电话:0394--2688137
邮 箱:3553757121@qq.com
邮 编:466700
中共淮阳县委宣传部 淮阳县文明办
淮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