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9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大河网 点击:次
今年以来,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通过重服务、重证据、重形象、重规范、重廉政五项措施规范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案件质量与效率,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该院执行工作中,一是重服务。在执行工作中,立足服务,克服就案办案;在依法保护申请人合法权利的同时,注意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二是重证据。案卷内证据材料能证明案件已经执行完毕,符合法定结案条件;证明穷尽执行手段,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证明案件在执行程序和结果方面具有合法性;证明财产的发还准确合法。三是重形象。执行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说服教育工作,做到以法、以理、以情服人。四是重规范。通过案件分流制度、裁定执行程序终结制度、审判人员挂钩执行责任制度、向申请人通报执行情况制度、疑难案件汇报执行方案制度等规范,提高执行工作的规范性。五是重廉政。建立起失职责任追究、执行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监督机制及审判监督部门检查卷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廉政纪律作风表现的外部监督机制。 (淮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