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9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为深入推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提高执结率和实际执结到位率,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推行执行跟踪考评制度,使执行工作的执结率和实际执结到位率同比分别提高了11.87%和9.66%。
该院推行的执行跟踪考评制度是指,将每名执行人员的所有案件,按照案件立案时间的先后、案件的难易程度和案件的轻重缓急,由个人按照法定期限的规定先制定出详细的执行阶段计划,报执行局综合科备查。由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局长、执行庭长成立执行工作跟踪考评小组,对每名执行人员的执行案件情况,按照执行计划进行全时跟踪考评。如个人在规定的计划时间内,没有完成应执结的案件,将由执行工作跟踪考评小组给予"黄牌"警告,超过1周给予"红牌"处罚,按照院制定的《岗位目标考评办法》进行扣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年终评先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该院为每名执行人员建立"执行业绩档案",使对每名执行人员的现实表现做到了有据可查,增强了执行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该院推行的执行跟踪考评制度,极大地强化了执行人员的工作热情,使执行工作步入快速、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淮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