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9日 作者:未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区不断接到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来电,纷纷表达捐赠意愿,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互助精神。为更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安排和使用,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接受主体单位名称:淮阳县红十字会
(一)社会捐款
1、银行转账
户名:淮阳县红十字会
账号:4105017066080000107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淮阳支行
捐赠资金请备注“疫情防控”字样。
2、微信、支付宝捐赠,请扫描二维码(见附件)。
3、现金捐赠,请直接到淮阳区西城区陈州路中段原卫生局院内红十字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 凯
咨询电话:0394-2806933 18749275196(微信同号)
(二)物资捐赠
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服、防护面罩、护目镜、75%酒精、84消毒液、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防水鞋套、医用手套、红外体温测试仪、体温表、胶鞋、背负式充电超低容量喷雾机(BK-2719)、过氧化氢气溶胶智能消毒机、背负式充电超低容量喷雾器(MSB151)等其它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设备、物资(其中口罩、护目镜、防护服需求量较大)。
现阶段暂不接收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捐赠物资通行保障电话:13608414289。
接收地点:淮阳区西城区陈州路中段原卫生局院内。
接收联系人:张 凯
接收电话:0394-2806933 18749275196(微信同号)
二、其它说明
1、捐赠款物原则上用于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由淮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定向捐赠除外)。
2、募集善款捐物及其使用情况,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为方便开具捐赠收据,捐款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疫情防控)。捐物时请提供公允价值证明。捐赠手续齐全者,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享受税收减免。
4、捐款捐物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淮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给予表彰,区电视台及相关媒体将给予宣传报道。
附件:淮阳县红十字会微信、支付宝捐款二维码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