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11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为加强2013年淮阳太昊陵庙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庙会环境,确保广大游客、商户及艺术表演团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效预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特通告如下:
一、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下列违法犯罪行为:
1.寻衅滋事、结伙打架、侮辱妇女、偷盗、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游客的行为。
2.破坏文物和古建筑、故意毁坏松柏造型、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的行为。
3.制售假门票、假证件、利用工作之便倒卖假门票的行为。
4.私爬陵墙和无票强行入门进场、谩骂殴打工作人员的行为。
5.销售管制刀具、仿真手枪、淫秽光盘及非法出版物的行为。
6.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坑骗顾客的行为。
7.散发反动传单、散布恐吓反动言论的行为。
8.私设摸奖摊位、以空卖空、蒙骗顾客的行为。
9.往游客身上捣娃娃和香、宝,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行为。
10.文化娱乐团体以色情招徕观众的行为。
11.结伙聚赌、卖淫嫖娼的行为。
12.投毒贩毒、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
13.各类机动车辆不听指挥、私闯会区、乱停、乱放、阻塞交通的行为。严禁农用车非法载人,禁止客车超员,严禁无证驾驶,严禁洒后驾驶。
14.乱占地皮、转手倒卖、哄抬地价的行为。
15.游船超员、无证驾驶、不符合安全标准私载游客的行为。
16.冒充工作人员乱收、乱罚经营商户和艺术表演团体的行为。
二、坚决禁止下列现象
1.严禁制售和焚烧“大把香”、“平安楼”、“大香山”、“大金山”等祭品。
2.不在指定地点烧香和点燃明火的。
3.公共聚集场所和演出娱乐场内未配备消防设施的。
4.强行拦客停车乱收费用的。
三、强化监管力度,自觉维护大会安全。
1.广大居民、群众及游客,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2.警告那些欲伺机作案的不法之徒,尽早消除邪念,做遵纪守法公民。否则,将被依法严惩。
3.庙会保卫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行为,欢迎广大群众和游客及时举报和监督。
举报电话:110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3年淮阳太昊陵庙会协调组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