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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3年淮阳太昊陵庙会管理的通告

2013年03月11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为切实加强对2013年淮阳太昊陵庙会的管理,使其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扩大对外影响、提高淮阳知名度,促进我县文化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特通告如下:

一、淮阳太昊陵庙会协调组(以下简称协调组)负责庙会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调组下设一办九组,办公室安全保卫组文艺演出暨非遗展演管理组广场管理组交通管理组城区秩序环卫管理电业管理组陵区管理组龙湖管理组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管理组。办公地点设在县太昊陵管理处。

  二、协调组对各类经营户实行“五统一”、“一竞拍”,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收费、统一发证、统一管理,公开竞拍。

三、各类文艺节目必须做到文明、进步、健康,禁止格调低俗的娱乐团体进入大会演出。

四、维护市场秩序,坚持依法经营。文化经营户不得出售有政治问题或黄色内容的书刊;食品经营户不得制售腐烂变质、损害人民健康的食品。

五、会区内的所有经营户,要在指定地点经营,不得任意变换经营位置;太昊陵商业街的所有固定门面,一律不得出店经营;严禁流动摊贩进入羲皇文化广场。

六、各类商户要文明待客优质服务,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捣香捣宝、敲诈游客。

七、提倡文明祭祀,严禁在陵区外任何地点烧香或焚烧祭品。

八、加强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寻衅滋事、结伙打架、侮辱游客、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九、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大会期间各种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会区,允许进入会区的车辆要在指定地点停放。停车场由指挥部统一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设停车场,违者将依法取缔。

十、所有经营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服从指挥部工作人员的指挥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或谩骂殴打工作人员,妨碍执行公务。

十一、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由各执法执纪部门给予罚款、勒令停业等处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3年淮阳太昊陵庙会协调组

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管:中国共产党周口市淮阳区委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

主办:中国共产党周口市淮阳区委宣传部  中共周口市淮阳区委网络中心

网址:www.huaiyang.gov.cn 新闻中心邮箱:hycfzx@126.com

地址:周口市淮阳区羲皇大道与教育路交叉口档案馆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