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11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为加强2013年淮阳太昊陵庙会会区秩序的管理,提高庙会的品位、档次,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护游客、商户的合法权益,特通告如下:
一、在大会会区内,禁止乱搭乱建。违者由城管监察大队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强制拆除,并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北小关至东蔡河桥、西平交道至北平交道、东蔡河桥至外环湖大道,不准有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违者严管重罚。
三、为确保会区的良好秩序,羲皇广场为步行广场;午门东西街内,严禁各种车辆通行。对强行通过或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的将移交大会保卫组严惩。在午门东西街内住户、商户所需物品的运输,必须于早6点前、晚8点后进行。
四、在会区内的各经营户,必须按大会指挥部指定的区域设摊,不准棚外经营、越线跨区经营,违者将依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每处罚款50元—200元。
五、大会期间,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挂各类条幅、匾额、促销广告、宣传单等,违者将依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给予强制拆除,暂扣物品,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六、设立非机动车辆停放场必须由城管大队审批,并服从城管人员的管理,未经许可在会区擅自设置停车场的,由城管监察大队按照大会规定严肃处理。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