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3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2013年5月22日淮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淮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范闽杰提请的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规定,经审议,确定我县人民陪审员名额为40名。
人事任免名单
(2013年5月22日淮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葛振峰淮阳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决定任命:师建豫为淮阳县商务局局长;窦凤祥为淮阳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局长;程东升为淮阳县卫生局局长;朱希炎为淮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孙成斌为淮阳县民政局局长;刘学勇为淮阳县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范民华淮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王廷民淮阳县商务局局长职务;樊廷贵淮阳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郑现军淮阳县卫生局局长职务;李变宣淮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时开春淮阳县林业局局长职务。